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管理,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,特制定本规定。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报销,包括交通费、住宿费、餐饮费及其他与差旅相关的必要开支。
一、交通费报销标准
1. 员工乘坐交通工具应优先选择经济实惠的方式,如高铁二等座、普通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等。若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或高铁一等座,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。
2. 出差期间产生的市内交通费(如出租车、地铁、公交等)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,但单程不得超过50元。员工可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共享单车作为替代方案。
二、住宿费报销标准
1. 住宿费用以中档酒店为主,具体标准为一线城市不超过600元/晚,二线城市不超过400元/晚,三线及以下城市不超过300元/晚。
2. 若因工作需要入住高档酒店,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。
三、餐饮费报销标准
1. 每日早餐费用限额为30元,午餐和晚餐各限额为50元,凭发票据实报销。
2. 如遇接待客户或参加重要会议,可适当提高餐饮标准,但需注明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. 差旅费用报销需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凭证,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2. 报销金额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,不得计入公司账目。
3. 所有报销票据必须真实有效,严禁虚报冒领行为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,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纪律。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,可随时向财务部咨询。
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,我们希望每位员工都能合理规划出差行程,既保证工作效率,又避免不必要的浪费,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。